学生守则
2018-12-16 09:40
1. 学生进入实验室,必须按规定着实验服。实验室内严禁烟火和饮食。
2. 实验前认真预习,明确目的、要求、步骤,安排好实验计划,写好预习报告。对于没有做预习的学生不允许进行实验。
3. 上实验课必须提前进入实验室,做好实验准备工作。迟到15分钟则该实验不记成绩。实验课一般不能请假,如有特殊情况经指导教师同意请假的,应申请补作该次实验。
4. 安全是作好化学实验的保证,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实验。如遇突发情况,应冷静处置,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。
5. 实验时应思想集中,遵从教师指导,按照要求进行实验,认真观察并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和实验现象。
6. 保持实验室安静、整洁,实验过程中的废物或废液应放入指定容器,要求回收的试剂应倒入指定的回收瓶。
7. 爱护公物,注意节约,公用物品用毕放回原处。不得擅自用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,损坏仪器要按规定赔偿。
8. 实验结束时,将实验用品按原样整理安放,做好清扫工作,检查所用水、电、煤气的开关是否关闭,并将实验记录交指导教师检查,经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9. 同学应轮流值日并认真履行职责。值日生职责为:打扫实验室,清倒废物桶,整理公用仪器物品,检查水、电、煤气,关好门窗,经指导老师查看并合格后方可离开。
10. 实验结束后,应按要求认真完、并准时上交实验报告,凡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须返回重写,并按时交回。实验记录考察实验室运行、实验教学情况等的重要资料,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,各组组长应经常检查,每学期末统一交实验中心装订保存。
8、各室要做好研究生实验助教指导实验的质量把关工作,应为其指定指导教师,做到培训、检查和期末鉴定落实到人。
9、实验教学改革、实验技术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是实验中心的长期任务,本中心鼓励全体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投入,对在学校或本中心立项的人员予以设备或经费的支持。在本中心申请立项者应提交申请报告,由中心审核批准、结题验收。
10、每学期课程结束,由中心组织学生评教工作,从学生的角度,对实验指导教师、研究生助教、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进行评价,并作为对整个实验中心工作效率评价的重要参考,以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全面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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