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措施
2018-12-16 09:43
一、总则:
1. 本中心所拥有仪器设备均应为中心的本科实践教学、科研服务。
2. 本中心所拥有仪器设备均应向全校所有材料类专业的本科生开放,并逐步向理工医非材料类专业的本科生开放。
3. 为了充分利用大精仪器,中心各实验室在保证完成以上任务的前提下,也可承接各类测试服务,并按规定标准收费。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、消耗、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等。
4. 实验室的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制,建立完整的档案(包括验收报告,技术资料,使用记录,维修记录,实验数据),每台仪器均需建立健全安全使用及安全规则。
5. 仪器负责人和操作人应开发仪器的新功能,研究新的实验技术和方法,提高使用效益。
6. 中心领导监督仪器管理制度的实施,根据课题任务的轻重缓急,有权统一安排实验室的仪器使用。
二、仪器负责人职责:
1. 解决技术难题,维护仪器正常运行;
2. 组织本仪器组成员做好技术消化工作;
3. 组织安排仪器的科研使用任务;
4. 培训和指导上机人员,扩大使用队伍;
5. 开发仪器,设备新功能,研究新的实验技术和方法,提高使用效率;
6. 在未配备专职操作人员情况下,承担分析测试任务;
7. 模范带头并负责检察执行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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